筆 錄
點交否: 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拍定後僅就建物部分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房屋於本院現場查封時無人應門,經會同員警開鎖進入。標的有水無電,客廳有安裝類似神明桌的木櫃,上有香爐、神桌燈、香灰,已無供奉,陽台有金爐。家具凌亂擺放,一黑色長方形桌上有3張外國貨幣,客廳玄關櫃上有債務人之租約、水電帳單等雜物,其餘房內仍遺留木製床板、寢具、衣櫃、書籍等用品,廚房地面有黏鼠板,依環境可看出似已無人居住。屋內共3房、2廁。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5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18,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六、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住三)。
七、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