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建號拍定後點交(蘆洲分局於107年7月16日函覆為目前無人居住使用,另本院於107年6月6日 查封時發現20號停車位為機械式停車位,與管理員確認目前無人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 />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請登入會員查看
本物件資訊如有遺漏,以法院公告為準。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明德路7巷53號
五福路52巷17號3樓
登林路81之27號7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