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1405建號建物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管理費為季繳新臺幣4480元,無停車位,亦無增建,現場為空屋;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地震受損屋,據債務人稱亦非屬輻射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另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114年4月21日北市警文二分刑字第1143016464號函覆,曾有民眾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件拍賣標的,於113年2月24日疑似自上址頂樓墜落,並於當日經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台北慈濟醫院宣告死亡,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700,000元。
四、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