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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115年3月5日查封時,債務人王淑娟在場,表示本建物為自住使用。1樓有房間數間,後有廚門,廚房的後門可通往防火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9,6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936,000元。
四、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五、債權人未查報查封建物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惟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若有上述情事,請儘速向法院陳報。
六、本件不動產增建部分,依據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5年3月10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52207389號函,拍定人應自行承擔相關之拆除風險。
七、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就代辦費用等聲明返還,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