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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8128建號建物據債務人母親在場稱債務人未居住於此,由其居住使用,無出租、出借之情事,格局為二廳、一房、一衛、一廚房,有樓梯可通五樓增建,增建格局為二房一衛。本件係拍賣建物所有權全部,故拍定後點交。
二、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139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55巷14號建物前之人行道;139-4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75巷2之1號建物對面至民生東路4段63號建物前之人行道;139-7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55巷3弄9號建物對面至民生東路75巷之人行道;139-21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55巷3弄14號建物與民生東路4段75巷交會處之水溝,上有水泥鋪面;139-22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71號建物與民生東路4段75巷轉角之柏油路;139-23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55巷3弄14號建物與民生東路4段75巷交會處之人行道。
三、139、139-1、139-4、139-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住宅用地,民生社區特定專用區);139-21、139-22、139-23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惟最新使用分區情形、開發及相關之限制,應由應買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四、19532建號建物係8128建號之增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列為屋頂之垂直增建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期分類處理,列管拆除。面積以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113年2月22日北市松地測字第1137003880號函檢送之建物測量成果圖為準,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五、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4年12月2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46051181號函覆,本件拍賣標的1
39、139-4、139-7地號土地均係64使字第0685號使用執照(63建(松山)(東社)字第0010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139-21、139-22、139-23地號土地非屬建築基地。
六、本件據債務人母親在場表示建物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9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32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