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182建號建物115年4月13日現場查封時,現場大門深鎖,債務人不在場;115年5月22日履勘測量時,債務人在場稱由其居住使用,廚房部分牆面有嚴重漏水,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13581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經建成地政事務所稱如向其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仍須檢附合法建物證明文件;且經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經調閱83年航照圖該4樓影像遭遮蔽無法辨識,復經現場勘查現況材質老舊且無新違建明確事證,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予以拍照存證處理,俟有新事證再依規定辦理,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三、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4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