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本件拍賣標的1489建號建物據本院現場履勘,現出租予:①喫尚癮餐廳有限公司,租賃期間 自104年1月7日至118年1月6日止,每月租金10,000元;②小紅番薯有限公司,租賃期間自 104年1月7日至108年1月6日止,每月租金10,000元;③礁溪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租賃期間 自105年11月1日至117年6月30日止,每月租金50,000元。上開租賃權業經本院除去,如無人 異議或異議經駁回確定則點交,否則拍定後不點交。另於履勘時經詢問在場管理員,其陳稱 債務人侯尊中現使用為地下一樓編號24之平面停車位,惟另有第三人具狀陳報上開停車位現 為其使用中;抵押權人華泰銀行則陳報債務人之停車位為地下一樓編號2、19及24之平面停 車位;又經函詢債務人,債務人侯尊中陳報於1489建物起造時,將建物之防空避難室劃分成 24格停車格,約定起造人可優先使用該等停車格,現建物之住戶未約定固定使用者,均為住 戶共同使用,債務人侯尊中現習慣將車停放於地下一樓編號3之停車格;而文華花園公寓大 廈管理委員會則陳報債務人侯尊中及侯尊仁現使用編號2、3之停車位,另建物之停車位由建 築物起造人16名訂定車位使用權同意書分配固定使用停車位,未定期變動。因建物登記謄本 中並無停車位之記載,本註記僅供參考,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又此部份拍定後不進行點交,應買人亦不得以上開車位之有無而為爭執或請求撤銷拍賣,請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