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882建號拍定後點交(107年9月20日履勘時據債務人在場表示:係債務人及其中風臥床之父 母、子、媳、孫子自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882建號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依107年10月24日建管單位函覆稱係:此構造物為非都市 計畫區域,疑似為舊有合法房屋,故暫不以違章建築論處。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建物登記。另其中有部分占用鄰地305-1、304-3地號土地權源不明,據305-1地號土地共有 人蔡貞盈陳報債務人曾於97年10月6日切結本建物右側之倉庫房、曬衣場,為無權占有,同 意無條件讓出。惟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