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368建號拍定後點交;403-1地號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 不點交。 二、民國108年2月11日現場查封時發現,403-1地號土地位於重慶北路2段16巷巷底道路旁。惟現 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自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民國108年4月30日北市警同分防字第1083006853號函所附照片 觀之,368建號建物為空屋,無人居住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 意。 四、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惟投標時之土地使用分區是否有變更,仍請投標人投標前自 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