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2325建號經本院109年8月25日至現場履勘,現場無人應門,經開鎖進入後,二樓與三樓有內梯相通,均已斷水斷電,並留有部分雜物,壁癌嚴重且天花板鋼筋外露,一樓有鐵捲門,與二、三樓並無相通,屋況較二、三樓良好,亦已斷水斷電,並留有多項雜物,本件拍定後點交。另該屋有占用鄰地290號之情形,請應買人注意。二、2325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07年8月13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076033353號函稱,列為整棟違建,經調閱83年度航空照片圖案址違建有顯影,現況材質老舊且無施工中新增違建情事,將現況予以拍照存證俟有新事證再依規定辦理。三、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之紀錄,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