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民國108年5月29日查封時,據社區物業保全表示,門牌號碼710號是社區代表號,1、2樓是 公設部分,門牌號碼698號9樓有欠繳管理費,每月6,598元(自107年11月起迄今)。不動產之 現住戶陳稱,其為承租人,租期自107年4月1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每月租金30,000元, 不包含停車位。本件停車位編號196、197號,位於B2,有一車停放。 二、上開租賃關係業經除去,俟除去租賃關係確定,拍定後方能點交。若因除去上開租賃關係為 上級審廢棄而確定應不點交,則在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得以拍賣條件變更為由撤銷拍定;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後,應由拍定人另尋相關法律程序解決。拍定人、債務人、債權人均不得 異議,請應買人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