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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捷G10站 合雄帝璽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885號2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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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片
  • 地圖
  • 建物平面圖
  • 法院拍賣公告
公告底價
2403萬
開標結果
拍定2866.9萬
  • 公告坪數
    82.86
  • 每坪單價
    29.00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2/09/06 14:30
  • 拍  次
    3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481.4萬
聯 絡 人
葉專員
調整字級

物件資料
公 告 坪 數
82.86
主 建 坪 數
42.62
附 屬 坪 數
4.76
公 設 坪 數
20.82
其 他 坪 數
增 建 坪 數
土 地 坪 數
5.96
車 位 坪 數
14.66
車 位 屬 性
坡道平面
捷 運/火 車
桃捷綠線G10站
房 屋 類 型
電梯大樓
結   構
RC
屋   齡
9
樓 層 別
24/29
房 屋 用 途
住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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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
拍 賣 地 點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案   號
109年度助執專字第4667號
拍 賣 範 圍
全部
拍 賣 原 因
行政執行法
抵 押 權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筆   錄
使用情形
一、如附表所示不動產合併拍賣,均應達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最低拍賣總價2,403萬,保證金481萬4,000元。
二、本件標的係接續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下稱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95608號案件之查封登記。依桃園地方法院109年12月29日之查封筆錄記載建築物現占有使用現況:地政指稱253-5地號為同德二街120巷道。251地號為帝璽社區(門牌號碼122號)之坐落基地。99-34地號為同德二街120巷27弄9號建物前方巷道。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885號24樓內為空屋,放置些許雜物,內有債務人為收件人之信件,客廳及主臥房內有牆壁裂痕,內為毛胚屋。社區主任稱債務人未居住於此,現為空屋,無海砂、輻射、水災、漏水、非自然死亡等情,於B1有汽車車位(編號280、281)惟主任稱該二車位債務人已出租予其餘用戶使用,用以抵繳管理費。
三、另依本分署111年4月28日查封筆錄記載現使用狀況:1.土地部分:地政人員指稱慈文段99-34地號為同德二街社區門牌同德二街120巷27弄9號前之道路用地。同段251地號為門牌同德二街122~138號建物之基地,並有部分既成道路。同段252地號為門牌中正路873~889號建物之基地。同段253-5地號為同德二街120巷之既成道路用地。2.建物部分:目前為空屋,除地上遺留有地毯及信件等雜物外,無人居住,據社區主委表示,該屋自102年購買至今並未入住,屋內無水電、裝潢,該社區鄰近慈文國中(小),共有306戶。屋內有客廳、廚房、後陽台、2間客房、1間主臥房,共有2套衛浴設備,除有一客廳牆壁有部分裂痕外,並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經社區主委查詢後表示該戶有2個汽車車位(B1編號280、281)及1個機車停車位(B1編號322),惟因義務人積欠管理費,經雙方同意由社區管委會代為出租汽車停車位以抵繳管理費,經核算至111年4月尚欠金額為8萬850元。惟實際使用情形如何,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注意3.本件建物及其基地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2個汽車車位部分,因租約於查封前即存在,不在點交範圍內。有關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水、電、瓦斯、管理物業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機關單位洽詢解決,本分署不代為處理,請應買人注意。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土地與建物調查:1.前經本分署函查桃園市政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相關機關,拍賣標的未有火災、非自然死亡等報案紀錄、非屬土壤或地下水汙染控制場址或土壤液化潛勢區、非屬海砂屋,亦非桃園市放射性汙染建築物列管標的等。2.依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1年5月20日桃都行字第1110017347號函:桃園區慈文段99-34、251、252、253-5地號均位於南崁地區都市計畫內之住宅區。3.本分署111年5月13日函詢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拍賣之地號是否為法定空地,其於111年5月25日回覆,桃園區慈文段99-34、251、252、253-5地號等4筆土地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102)桃縣工建使字第桃00734號使用執照紀錄。4.鑑於資源有限,縱經本分署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土地建物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得以此爭執請求撤銷拍定。
六、優先承買權相關:依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111年4月28日桃地所登字第1110005590號函:拍賣之土地與建物應併同移轉尚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之規定。另依土地登記規則第98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規定,於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連同其基地應有部分之所有權一併移轉與同一人所有之情形,不適用之。」是本次併同拍賣義務人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桃園市桃園區慈文段8014建號)以及基地之應有部分(桃園市桃園區慈文段252地號、99-34地號、251地號、253-5地號),基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之權。
七、其他注意事項:1.拍定後,如拍賣公告與不動產現況不符,例如:地號或建號有誤、徵收、拍定後發現土地房屋占有情形與本分署調查之占有情況不符,或地政事務所指界或測量情形與實況不符,或有其他優先承買權人或應買人資格有限制,或不動產有無法辦理移轉登記的情形等,本分署得撤銷拍定,已繳的保證金無息返還,拍定人、債權(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投標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投標。2.優先扣繳之地價稅,僅算至拍定日為止(但若對關於拍定日期有涉訟者,算至訴訟確定日);自拍定日翌日起至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之地價稅,由拍定人負擔。依土地稅法第51條規定,欠繳土地稅之土地,欠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或設定典權。
內容展開

本物件資訊如有遺漏,以法院公告為準。

地圖
公 告 底 價
2403
開 標 結 果
拍定2866.9萬
  • 公告坪數
    82.86
  • 每坪單價
    29.00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2/09/06 14:30
  • 拍  次
    3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481.4萬
聯 絡 人
葉專員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