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 依查封筆錄記載,本件建物第74建號之部分為空屋,其中靠近公共空間之一面牆被打掉,使 本件建物與公共空間相通(似有占用逃生通道);另地下層第194建號之部分,因車道設計 問題,導致無車輛可行駛進停車,故本件建物無停車場可供使用。又依債權人及鑑定報告提 供之現場照片,本件建物現場呈現裝潢未完成、施工中之狀態。 二、本件第74建號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餘部分均不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 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 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