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1.本件209、210、211、212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均為特定專用區(一)。209、212地號土地與 210、211地號土地均為台北市萬華區大理街108號建物之坐落基地。本件土地建物配賦拍賣符 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之規定。 2.本件3883建號建物之部分牆面已拆除,只剩門及一間浴室,現場為一開放式空間,原有之大門 已用水泥封死無法開啟,現僅得由公設之大門進出,已停水停電。 3.本件標的附有二個機械式停車位,編號3號、6號,據債權人陳報之照片顯示未停放車輛。 4.本件拍定後應由拍定人自行依3883建號建物之登記範圍構築牆面,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依現 況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