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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件標的現出租予第三人占有使用中,租期自107年6月5日起至112年6月4日止,租金每月新台 幣5000元,故拍定後不點交。第226-3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位於德昌街185巷20 弄之巷道。第226-1地號土地則為185巷12弄16號至18號間1樓鐵皮加蓋占用處。 2.第2592建號建物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此部分於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並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業經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以水平增建違 章建築拍照存證辦理)。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 求增減價金。且其中14.7平方公尺占用鄰地,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