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民國108年5月3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3地號為社區法定 空地,其上有鄰居堆放廢棄物,又據鑑價報告所載4-3地號未臨路。795建號屋內堆置雜物, 無人居住,斷水斷電,又795建號位於大樓頂樓,屋內及外部走廊天花板鋼筋嚴重外露,會 漏水,大樓並無電梯。 二、795建號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 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請 應買人自行注意。 三、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108年3月17日山警分偵字第1080007101號回覆,經詢問鄰居, 鄰居稱不知道本件標的有無非自然死亡情形。 四、經本院囑請財團法人桃園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據該公會108年7月30日出具之鑑定報告書所 載,本件標的之氯離子含量雖超過現今104年國家標準(標的物係於70年間完成),然並未 超過83年國家標準,是以本件標的並非「高氯離子建築物」。據鑑定人取樣檢測鋼筋腐蝕 率,本件標的之鋼筋腐蝕率大致呈現中度腐蝕率偏嚴重腐蝕率趨勢,且勘查標的物與周邊相 鄰結構狀況,發現混凝土有剝落及鋼筋生鏽與白華狀況,但主要結構體或非結構體並無明顯 因地震後裂縫狀況,是以本件標的並非為地震造成建物混凝土剝落及鋼筋生鏽問題,至於造 成上述狀況之原因,除標的屋齡呈現老化原因之外(水密度降低),尚有於施工階段即存有 保護層不足問題,以及管理維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