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記載,本件拍賣標的現況如下,請應買人注意、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 (一)295建號建物經地政人員進入檢視屋內位於客廳上方11樓有增建,該增建部分無獨立出入 口。復環視觀察屋內僅擺放少許雜物,現應為無人居住之空屋。惟11樓主臥室入口天花板 有油漆剝落痕跡,請應買人注意。 (二)3717建號建物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本院核 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自負被拆除之危險,不得異議。又拍定人不得於 拍定後以其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二、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