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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據本院現場履勘時在場債務人陳○貞、陳○學稱,現由其與家屬居住使用中, 為樓中樓型式,地下室尚有臥房及廚房,地下二層停車位現亦停放自家車輛並未出租。本件 拍定後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於勘時詢問在場債務人陳○貞、陳○學,其稱除地下室一房間嚴重漏水外,皆 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情形,函詢相關主管機關亦獲同樣回復;然就非自然死 亡情事一項,雖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以108年9月2日北市警文一分刑字第 1083007738號函復查訪附近住戶皆未曾聽聞,惟債務人稱其母許○亮於民國93年間於建物內 自殺身故,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