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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建物查封時,按門鈴無人應門,據本件房屋鄰居表示,本件房屋前曾有人於屋內燒炭自 殺,惟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查訪回函稱,凶宅非屬警察機關管制案件,無相關資料可 供參考,而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查無該建物之相關救護紀錄,另定期履勘現場,無人應門,請 鎖匠開鎖入內,屋內已為空屋,無人居住使用,已斷水斷電斷天然氣,惟實際情形仍請投標 人至現場自行查明注意。系爭建物拍定後按現況點交,惟如有不能點交情事則不點交,另本 件土地之使用分區據鑑定報告勘估為第二種住宅區,使用移轉有無限制,請拍定人逕洽主管 機關,拍定後不得以使用移轉受有限制主張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