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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二)民國108年6月4日現場查封時,共有人李彥杰在場陳稱,建物目前無人居住使用,已荒廢多 年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186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與主建物1497 建號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入口。
據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民國108年7月24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083203190號函所附違章 建築處理情形表記載,違建地點:新北市汐止區保長路37巷4號3樓前、後;違建類型:水平 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其他,項目: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情形:拍照建檔列管。拆除風 險如何,請應買人自行評估注意。且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 符,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