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一、本件拍賣標的696建號據債務人稱,現出租予第三人楊○帆,租期自105年8月1日至109年12 月31日止,每月租金24,000元,惟上開租賃權業經本院109年5月14日執行命令除去,如拍賣 程序前無人聲明異議或聲明異議經駁回確定即點交,否則不點交。房屋附有車位,每半年抽 籤一次,非每戶均配有車位,本件目前無車位。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 然死亡、火災受損、海砂屋、地震受創之紀錄,請應買人注意。 二、本件拍賣標的238地號經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位於松德路201號後方至信義路6段15巷17號 後方之停車場,目前有車輛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