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之一秦漢榮在場稱: (一)35建號建物、36建號建物,無增建,現無人居住,二樓堆放雜物由第三人即遠房親戚許女 士無償使用,會儘快請其清空。 (二)36建號建物,屋內後段之天花板鋼筋外露,可能係海砂屋。 二、拍賣標的是否為海砂屋,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依強制執行法 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特別注意,綜合考量相關風 險再行投標。 三、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 籤定之。 四、本件拍定後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