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3252、3253、6080建號拍定後點交(108年11月18日履勘時發現3252、3253、6080建號建物全部無租賃情形,惟現場仍留有少部分前承租人謙正股份有限公司之物品,經在場人即謙正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林淑真表示前開物品於拍定後會無條件搬離並點交予拍定人,另外本件標的靠近外牆三間房均有漏水現象。惟現在使用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6080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與主建物3252、3253件號內部相通,且有獨立出入口。且係屬違建,業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認定在案,依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排拆,此有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06年5月25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063161036號函在卷可稽,拍定人應自負拆除義務或被主管機關拆除之危險,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