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拍定後點交(108年12月6日查封時發現門鈴上貼有「故障待修」字樣,經本建案銷售經理方O允 稱,建物無人居住,平時亦無人出入,建物為三房兩廳之格局,管理費每月17,500元,內含停車 位清潔費,一個車位一個月500元,債務人於地下4樓,有編號9、10號兩個車位,債務人自108年 7月起迄今,即未曾繳納過管理費,建物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或火災受創 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