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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現場查封時,屋內雜亂(傢俱均未搬離、起居用品及衣物散置),似為無人居住,且一樓天 花板有部分水泥剝落、鋼筋外露,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 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二、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新台幣16,082元,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 解決,始得辦理移轉登記。
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 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又當事人與拍定人不 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