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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8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1316、2084、2361建號建物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109年7月7日現場查封時,債權人經詢管理員稱2168建號建物已約二至三年無人居住;社區總幹事稱2361建號建物作社區服務中心 (公設)用、2084建號建物作倉庫 (公設)用;1316建號建物一樓為保全使用之空間 (公設)、二樓為禪修中心等語。新北市警察局汐止分局於109年8月17日查復經詢201巷275號建物之住戶表示277號建物無人居住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依2018年6月22日新北市政府新聞民國106年10月間因豪雨造成汐止研究苑社區東勢街201巷437弄底下方邊坡發生大型土石崩塌及路基掏空災害,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該社區重建情形及安全性如何,無從得知,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得請求撤銷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