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一)點交否:113年3月19日查封時義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經詢問鄰居表示不認識30號2樓之住戶,只知道姓劉。該棟均為套房形式,內部為開放空間,隔間則由住戶自行區隔,且該棟無管理員。後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於113年5月13日函覆,經現場查訪該址為義務人自住,拍定後點交,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三)本件土地係屬都市計畫內之保安保護區。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拍賣最低價額新台幣170萬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本件拍賣之建物經向相關機關查詢,其未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