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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民國109年8月20日現場履勘時發現為空屋,門首有臺北市自來水事業 處北區營業分處之停水通知,屋內無電,然是否斷電或開關關閉或損毀無從查知。經台北市政府 警察局大同分局109年9月7日函覆,該址目前無人居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 查明注意。)
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民國109年9月2日函稱建物前陽台及後側窗口有搭建「隔柵式防盜 窗」,係屬增建之違章建築;惟經現況勘查該增建之違建,材質尚屬陳舊並未有興工情事, 並無新違建之明確事證,故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33條予以拍照存證辦理。拆除風險 請應買人自行注意,該部分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