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查217、217-1地號土地為3480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另本院於民國105年3月11日至現場假扣押查 封,債務人不在場,據第三人蕭君稱:3480建號建物目前無人居住。本院復於108年10月31日至 現場履勘,3480建號建物已為空屋無人居住,屋內有電梯可達各樓層,惟其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 買人自行前往查明注意。拍定後3480建號建物依現況點交,但如拍定人拒絕配合本院之點交時程 及後續遺留物之保管及拍賣程序、或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均不點交,拍定人不得以 此為由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