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所拍賣之建物於109年3月13日履勘時,建物為空屋,惟已與其他建物間無隔間設施,已 無法判斷原建物之間隔情形,而建物內部有水泥脫落、鋼筋露出及漏水之情形,另建物地上 有部分積水情形,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建物無任何隔間牆,未見水電衛浴等生活設施,拍 定後僅就本件債務人所有之建物依現況點交,其餘不點交。 二、另本件拍賣之建物於本院107年1月16日查封時經地政人員到場,並於查封筆錄記載「公共區 域,亦以磚造圍入查封標的之使用空間中,並與拍賣建物打通」等語,故本件拍賣建物所違 反之相關建築法規,請應買人自行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