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1、3411建號拍定後點交(109年6月18日查封時為毛胚屋,據債務人法定代理人王○瀴之媳婦李○曄稱,建物現無人居住使用,房屋無任何裝潢,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且無海砂屋、輻射 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或火災受創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現在實際 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1004建號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109年6月18日查 封時,據債務人法定代理人王○瀴之媳婦李○曄稱,車位位於B1,7號,現由其基於使用借貸 關係使用中。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