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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件拍賣標的1815建號建物據債務人陳報,現由其自住使用中,為樓中樓格局;另據社區警衛表示未附停車位。樓中樓夾層部分經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測量為增建(即本件拍賣之2161建號),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依據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09年12月18日函覆認定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夾層),屬既存違章建築,已拍照建檔列管,故拍定人須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
請應買人注意。此部分拍定後點交。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債務人陳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另向主管機關查詢結果亦同。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衡平執行費用支出,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三、本件拍賣標的66-7地號土地經地政人員指界稱,係位於新北市深坑區「青山雄觀」社區D棟汽車停車場後半部與下方游泳池之部分,此部分需與前揭建物與土地持分一併移轉始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故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且為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