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本件109年1月13日查封時據會同地政人員稱,1298建號建物(門牌:桃園市楊梅區蘋果路92號)無增建,為公司辦公室,1374建號建物為社區警衛室,1375建號建物為社區活動中心;本院另函詢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有關1298建號建物(門牌:桃園市楊梅區蘋果路92號)使用狀況,該局109年2月29日函覆表示經員警查訪後,未曾聽聞有非自然死亡案件發生,又據受訪人表示該建物址已一陣子未見有人使用,併予敘明。拍定後1298建號建物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