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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一、拍定後點交。㈠本件係調假扣押卷執行,現場查封時,拍賣標的建物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無出租出借情事。㈡拍賣標的與另一建物(連城路219巷1號)打通使用。拍定人應負擔自行砌牆阻隔、回復原狀之責,請投標人注意。二、4321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三、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