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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一、本件拍賣標的經囑託機關導往現場,在場第三人張先生表示其為429建號及2310建號建物之承租住戶,並提出房屋租賃契約書,契約書上載租賃期間自108年9月3日至110年9月3日,故拍賣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在場第三人張先生並陳稱於地下一樓有一停車位亦由承租戶使用,惟租賃契約書中並未載明租賃範圍包含停車位,故拍定後是否確有停車位使用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另2310建號建物與429建號建物有連通之室內樓梯,也可從6樓公用樓梯通往頂樓進出。二、拍賣標的依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線上查詢及核發系統查復結果,係屬第三種住宅區。三、編號3及4即臺北市中正區河堤段三小段2310建號建物為6層頂樓增建,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拍定人並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請應買人注意。四、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