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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一、本件建物查封時,在場人即債務人許○權稱,系爭房屋現由其與太太、大兒子、媳婦及孫子居住,而五樓後方於購買該屋時已有外推之情形,並加蓋內梯至六樓(即五樓之頂樓增建),而頂樓增建亦有外梯可達,現作為私人公廟供祭拜神明使用。二、因系爭建物現由債務人與家屬自住,故拍定後點交。三、另在場人雖稱系爭房屋並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因鑑價公司未入內勘估,無法判斷該屋之氯離子含量及輻射劑量,外觀上則無明顯之火災及地震受創痕跡,亦無從得知是否有非自然死亡發生於屋內;故實際情形仍應以專業鑑定機構及相關公部門發佈為主,應買人亦宜再行查明。審慎評估其風險。
本件6006建號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業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來函稱以新北拆認一字第1093256309號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認定在案,並以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列管。此有拍賣標的違章建築處理情形表附卷可參,是該建物將來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務必注意,不得異議。
經向新北市新莊戶政事務所查詢結果,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門牌經門牌整編為復興路二段128巷2號五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