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1203建號建物據本院現場履勘時在場債務人稱,現由其與妻子共同居住使用中;增建部分2985建號亦由債務人所造,有獨立出入口但與1203建號共用水錶與電錶,由債務人之子居住。本件拍定後點交。二、本建拍賣之2985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依據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09年12月10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093085564號函覆認定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屋頂),已依現行「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33條等相關規定予以拍照存證辦理,故拍定人須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特別注意。三、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10月6日北市消調字第1093044620號函覆,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9年12月23日會輻字第1090014476號函覆,經偵測非屬放射性污染建築物;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109年10月14日北市警文一分刑字第1093022530號函覆,自109年迄今未有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09年10月6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093215454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