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1.本件建物部分於111年3月16日現場履勘執行時:債務人表示目前1163建號為其兒子使用,裡面推置辦公器材、3C產品,外牆招牌懸掛全修壬3C連鎖服務中心桃園楊梅店,皆為影響交易價格情事。
2.地政人員稱:1163建號後方陽台有增建、1169建物為地下室現況為閒置空間,內有放置不少石、雜物等,無電力。第4540建號係1163建號後方之增建,為雨遮。
4540係未辦所有權登記之增建號,拍定人就此部分無法持本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