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建物,於本院107年4月9日查封時,債務人之女兒在場稱由其與其家人自住,另通往查封標的之樓梯,因地震關係有些微裂痕。又於本院110年1月20日履勘時,債務人女婿在場表示,該房屋的貸款均為其繳納,只是借名登記與債務人,建物有漏水、海砂屋、壁癌之情,而陽台圍牆水泥鬆散、海砂剝落,人一靠有可能會將圍牆推倒,有危險之虞,惟本件鑑價報告指稱現場勘查僅發現陽台矮牆有壁癌及油漆剝落現象,整體建物外觀並無大面積水泥塊剝離等情事,因本件未經鑑定,相關情事之有無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本件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南崁地區都市計畫(民國102年12月18日)、住宅區」,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主管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