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1、據地政人員稱6地號位於景平路997巷及999巷間建物坐落基地,96地號位於華中橋邊坡下,為既成道路與6地號相鄰相連。78建號據債務人之弟表示有龜裂、漏水、壁癌,現出租予第三人,租期自108年6月1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8,000元,本件於109年9月22日查封登記,拍定後不點交。2、4147建號建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1次登記,於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以新北拆認二字第1093284202號認定為防火巷(間隔)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又增建部分係違建,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之風險,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