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0年1月15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在場第三人表示系爭房屋依離婚協議,約定由第三人居住至自願搬走等語,經檢視有增建(暫編1286建號),無獨立出入口,需由主建物大門出入,無法單獨使用,有漏水,房間多處壁癌。另據前案第三人表示增建部分下雨會有水灌進來及據前案鑑定報告所示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區外,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履勘發現一、二層油漆斑駁、類似壁癌情形,使用人自述有漏水狀況。上開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請求撤銷拍定。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本件拍賣標的1286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當事人及拍定人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