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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景磐石 電梯豪墅

新竹市東區明湖路648巷18弄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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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片
  • 地圖
  • 建物平面圖
  • 法院拍賣公告
公告底價
1,406.4萬
開標結果
拍定1717.3萬
  • 公告坪數
    110.29
  • 每坪單價
    12.75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1/06/16 14:30
  • 拍  次
    2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281.28萬
聯 絡 人
林協理
調整字級

物件資料
公 告 坪 數
110.29
主 建 坪 數
103.80
附 屬 坪 數
5.19
公 設 坪 數
1.30
其 他 坪 數
增 建 坪 數
土 地 坪 數
70.64
車 位 坪 數
車 位 屬 性
-
捷 運/火 車
房 屋 類 型
別墅
結   構
鋼骨RC造
屋   齡
10
樓 層 別
全棟/5
房 屋 用 途
停車空間、機械室、集合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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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料
拍 賣 地 點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司執字第39944號
拍 賣 範 圍
全部
拍 賣 原 因
拍賣抵押物
抵 押 權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筆   錄
使用情形 一、該屋位於帝景磐石社區,社區入口設有管制站,據總幹事表示該屋無人出入,欠繳管理費,另經敲門人無回應,債權人陳報為空屋,拍定後1116建號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如拍定後依法有不得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又本件拍賣範圍包含一切增建之附屬建物,均屬主建物之範圍,另屋內之動產非拍賣範圍,拍定人須配合本院之點交時程及後續遺留物之保管及拍賣程序,請應買人注意。二、1081、1082建號為社區大廳、游泳池、運動教室等公設,另依地政人員指界293-20、862-8、862-11、862-12、862-13、862-15等地號為社區道路、機房、花圃、社區內外馬路及大門等,上開建號及土地部分僅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本件標的為集合式住宅,所有建物及土地應併同移轉,故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本件293-65、293-97地號及1081、1082、1116建號經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依據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聲扣字第13號裁定於107年11月26日以107年偵字第14522號辦理禁止處分登記,禁止不動產為移轉、轉讓及設定負擔或其他任何處分,另經該署於前案執行程序(本院108司執21134)分別108年7月2日、108年9月6日、108年10月9日函復表示為保全日後犯罪不法所得之追徵執行,尚難同意拍定後塗銷本件不動產之禁止處分登記,另於本案中109年12月17日函復表示為維護不法犯罪所得追徵執行,該不動產仍有禁止處分登記之必要,如有不服請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向士林地方法院聲明不明。但依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445號裁定意旨,抵押物經刑事扣押(刑事禁止處分登記)後抵押權人仍得行使抵押權,聲請拍賣抵押物,若經拍定執行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其刑事扣押之效力,當自動移轉至抵押物之拍賣所得,於法律所訂不受影響之各項權利依法行使後仍有餘額,在該餘額限度內繼續發生禁止原所有人領取、處分之效力。是本處於本件標的拍定後將依上開裁定意旨函請為扣押之機關、刑事案件繫屬之檢察署或法院,或由拍定人逕向該等機關聲請,通知地政機關塗銷刑事禁止處分登記。惟本處並非刑事扣押機關,無法確保拍定後可塗銷刑事禁止處分登記,請投標人注意並謹慎評估,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內容展開

本物件資訊如有遺漏,以法院公告為準。

地圖
公 告 底 價
1,406.4
開 標 結 果
拍定1717.3萬
  • 公告坪數
    110.29
  • 每坪單價
    12.75

    每坪單價以法院公告坪數概算,詳細拆算方式請洽專員。

  • 開 標 日
    2021/06/16 14:30
  • 拍  次
    2拍
  • 點交情形
    點交
  • 保 證 金
    281.28萬
聯 絡 人
林協理

留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