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自玻璃門觀看目視所及為空屋,僅餘裝潢隔間,門上貼有催繳單。本件履勘時現況相同,屋前木階梯有標示鬆脫危險請勿通行,並有三角錐圍起,另6-14地號為明湖路1200巷巷道。本件拍定後建物點交,其餘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如拍定後依法有不得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又本件拍賣範圍包含一切增建之附屬建物,均屬主建物之範圍,另屋內之動產非拍賣範圍,拍定人須配合本院之點交時程及後續遺留物之保管及拍賣程序,請應買人注意。
本件為集合式住宅,土地及建物應併同移轉,故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