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使用情形
(1)債務人居住使用,未出租、未出借。建物部分拍定後點交。
(2)本院於執行過程,沒有發現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形;債務人於執行過程,沒有表示存在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形(但前次執行時,建物曾有部分漏水情形)。購買法拍房屋均存在一定風險,且沒有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投標人若有疑義或不願承受風險,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3)2265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隨時有被依法拆除的風險,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的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