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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形 (一)1092建號拍定後不點交,其餘標的拍賣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占有部分,故不點交。(二)本院於110年8月24日現場勘查、指界時,經地政人員表示,1092建號建物無增建,屋內有神桌,有第三人即現占有人周○榜在場,稱房屋因樓上在109年12月7日曾發生火災,滅火時,水有滲下來,後來導致房間天花板部分下雨時會有滲水的情形,房屋沒有配車位,但有公共車位可供抽籤一年一次;據地政人員表示214-3地號土地上有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4段200巷1、2、3、4號建物、同路段214巷2弄2、4、6號建物、同路段202、204、206、208、210、212號建物以及金龍路1、3、5、7號建物;214-7地號上位於金龍路11號旁,騎樓未占用土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三)周○榜陳稱伊為屋子的實際所有權人,係90年間買入此屋,借名登記予他人名下,不知道為何現登記到債務人陳○發的名字,伊不認識他,伊從90年就一直住在這裡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