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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拍賣建物由債務人及其家人自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本件係以變價方式分割共有物,是拍賣標的之全體共有人均可參加應買或承受;且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即為共有人外,全體共有人均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如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並繳足價金後,原應買人所繳納之保證金無息退還。
拍賣建物據債務人稱廚房地板排水及主臥室浴室會漏水,會漏到樓下住處,另建物三房改為二房;經債權人查報:於其持有所有權期間,未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之情事、亦無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另鑑定報告記載:屋主表示曾有漏水已修復,部分為明管,惟勘察時客廳牆面有滲水痕跡;再函詢分局,其函復查無非自然死亡案件相關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