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民國111年8月1日查封、履勘時債權人代理人表示該屋二樓、一樓、騎樓及地下一層,原出租予龍騰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樓及地下一層原作展場使用,均有電無水,一樓原作辦公室使用,有水有電,因原承租人已搬走,現場有雜物散落,有一部室內電梯可連通一樓及地下一層,室內電梯從管理中心亦可進入搭乘。一、二樓內部有樓梯相通,二樓對外有獨立出入口,有四個車位,編號30、31之車位為平面車位,位於地下一層,編號8、9之車位為機械升降車位,位於地下二層,依建物外觀來看,無漏水情形,前次於民國110年3月15日履勘時,地政稱無增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