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查封時,大門深鎖無人應門,債權人代理人稱建物已斷水斷電,應無人居住。後經會同員警再次至現場履勘,屋內顯無人居住。另依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回函,本件建物於民國108年間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案件,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建物拍定後點交。
二、依不動產鑑定報告書所載,本件建物外觀未發現有火災或地震受損情事,然因法院欠缺完整資訊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故無法保證本件拍賣標的絕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之情形或無其他足以影響本件不動產交易價值之特殊情事(如:工業住宅、嫌惡設施…等)。而法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及不動產鑑定報告等相關資料揭示於前,以供應買人參酌。惟應買人仍應於投標前自行向相關機關、不動產仲介業者或周遭四鄰查明有無前開情事,並於投標前審慎評估房屋狀況以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日後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撤銷拍賣或減少價金,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