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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否:點交
使用情形 1、拍賣標的5182建號由債務人自住,故拍定後點交。
2、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如下:
⑴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0年12月16日北市消調字第1103050011號函覆,自民國95年迄今無火災發生記錄。
⑵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110年12月28日北市警中分刑字第1103073182號函覆,經派員現地查訪,未有非自然死亡情形發生之資料註記。
⑶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0年12月21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06216807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即俗稱之海砂屋),亦非921及331地震勘估評屬「黃單需注意」或「紅單需補強」建築物。
⑷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10年12月23日會輻字第1100017639號函覆,未包含於該會放射性汙染建築物偵測記錄中。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其他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陳報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3、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