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錄
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院民國110年11月1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敲門無人回應,使用情形不明,經詢問大樓物業管理人員,表示本件查封之4813號建號(慈雲路80號17樓之7)現非債務人居住,但基於住戶隱私,不便提供實際使用人姓名,總幹事表示建物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4535建號(慈雲路76號)、4536建號(慈雲路78號)建號為大樓公設、大廳,4813號建號有一位於B5、083A車位,又本院另案執行時債務人表示本間建物實際上由其同事藍O庭繳房貸等語。嗣後藍O庭具狀陳報於109年7月1日與債務人簽租賃合約,並設籍於此,據其提出房屋租賃契約所載,租賃期間自109年7月1日起至119年6月30日止,每月租金新台幣13,000元。依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劃範圍內第二種商業區,社區名稱為豐邑FB計畫文心匯。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二、拍定後不點交。
三、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定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等情事,拍定後若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另本件房屋有無欠繳或應補納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